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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本题中,甲于“首次开庭后”方提出异议,不影响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_____
(本题涉及考点2016年教材已删除)A的户籍所在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_____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债权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_____
(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选项A);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选项BD);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选项C:属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_____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
选项AB所涉及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删除。
(1)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选项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仅2人不符合规定。
(本题选项AB涉及考点2016年教材已删除)陈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章程拟定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_____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_____
(本题选项ABC涉及考点2016年教材已删除)陈某等5人拟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一从事服装加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拟为50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_____
(1)选项A: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普通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本题中,由杨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只有杨某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1)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支取的计息规则是 _____
(1)选项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选项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
(1)票据质押的,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或者“为担保”、“为设质”等)字样;
(2)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至少应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且由背书人签章)并交付。
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下列关于甲公司汇票质押生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
(1)选项A:套汇,是指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行为;
(2)选项B:非法携汇,是指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
(3)选项D:非法汇汇,是指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至境外的行为是 _____
(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
(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
(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_____
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1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不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钱货两清。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保证合同已经成立。
(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甲并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乙银行不享有质权,更无从主张质权。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1)选项A: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选项BC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选项C),还是用于投资、分配(选项D)、赠送(选项B),均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_____
(1)选项ACD: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均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准予依法抵扣。
(2)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_____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因此,甲企业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80×70%×17%=9520(元)。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商场销售服装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元。由于乙商场购买量大,甲企业按原价七折优惠销售,乙商场付款后,甲企业为乙商场开具的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则甲企业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_____
(1)本题配方转让费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10%=100(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_____ 万元。
(1)选项A:企业的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选项B:企业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加计扣除100%。
(3)选项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选项D: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是 _____
(1)专利申请人包括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或者设计的人、职务发明中的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外国人、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人等;
(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_____
(1)选项ABC: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选项D: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构成侵犯专利权。
甲公司2012年取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该专利的是 _____
(1)选项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连一般董事都不能担任,更别提独立董事了。
(2)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3)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理,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4)选项D: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_____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
(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选项A中,该股东表决权已达公司全部表决权的1/6;在选项C中,提议董事人数已经超过1/3;在选项D中,2名监事不能直接代表监事会,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_____
(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选项BC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及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_____
(1)选项ABC: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而非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2)选项D: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限制支出原则是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下列关于单位定期存款限制支出行为的表述中,符合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_____
(1)选项A: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属于重大事件;
(2)选项B: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属于重大事件;
(3)选项C: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属于重大事件;
(4)选项D: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属于重大事件。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出临时报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_____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C正确);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D正确);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_____
(1)选项A:系出卖人根本违约,标的物的风险继续由出卖人承担;
(2)选项B: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不存在违约行为,风险正常在交付时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3)选项C:属于买受人违约,风险于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等待交付时即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4)选项D:出卖人已经提存标的物,视为标的物已交付,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有 _____
(1)选项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选项C: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_____
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1)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2)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
(3)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选项D没有超过5000元,不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营者不正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有 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对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进行约定的,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该约定条款无效。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A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出票人)、A银行(承兑人)、丙公司(前手)行使追索权,但不得向乙公司(作禁止转让背书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但是,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7月20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公司支付的5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10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7月20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公司支付的5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10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能全额扣除。根据规定,当月购进的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购入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2×17%=11.56(万元)。
(2)销售下脚料应纳增值税=3.51÷(1+17%)×17%=0.51(万元)。
本题根据2016年教材进行了删减。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金额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应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万元?
(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40×60%=8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8800×0.5%=4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140=84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4)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00/7%×6%=100(万元)。
(5)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6)
①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
②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额)-140(三新研发费用调减额)+100(财务费用调增额)+35(职工福利费调增额)+7.5(职工教育经费调增额)=943.5(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2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40×60%=8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8800×0.5%=4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140=84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4)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00/7%×6%=100(万元)。
(5)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6)
①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
②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额)-140(三新研发费用调减额)+100(财务费用调增额)+35(职工福利费调增额)+7.5(职工教育经费调增额)=9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