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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涉及的考点表述2016年教材略有变化,不影响此题计算)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进口汽车配件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44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6万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为10%。该汽车制造厂2010年12月进口汽车配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_____ 万元。
(1)不符合规定之处:
①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②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2)应纳增值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81.9+52.65)÷(1+17%)×17%+[4.5×280+11.7÷(1+17%)]×17%+5.43×(1+5%)÷(1-5%)×17%+2000×0.016×17%=241.91(万元)
②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26=34.50(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241.91-34.50=207.41(万元)。
本题根据2016年教材进行了修改。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2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备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
(1)当期进项税额=8.5+26=34.5(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235.4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1)不符合规定之处:
①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②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2)应纳增值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81.9+52.65)÷(1+17%)×17%+[4.5×280+11.7÷(1+17%)]×17%+5.43×(1+5%)÷(1-5%)×17%+2000×0.016×17%=241.91(万元)
②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26=34.50(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241.91-34.50=207.41(万元)。
(1)选项A:法定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无权决定是否提取;
(2)选项B: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3)选项C:股票发行溢价款应当列为“资本公积金”,而非法定公积金;
(4)选项D: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下列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
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4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包括:
(1)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2)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
(3)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有 _____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_____
(1)选项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为10%以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2)选项B: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3)选项C: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特殊情形除外;
(4)选项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本题D选项已根据2016年教材进行调整)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_____
(1)选项A:根据2016年教材,不动产在建工程已经“营改增”,外购物资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2)选项CD: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被盗、霉烂变质的购进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本题选项A涉及的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变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_____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选项A: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可(该公司本次可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
(2)选项B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③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3)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本题已根据2016年教材进行调整)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_____
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该月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_____
(1)选项A: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摊销,在税前扣除;
(2)选项B: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3)选项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4)选项D: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资产支出项目中,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 _____
(1)选项ACD: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选项B: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或者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删除)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证券公司可从事的业务范围的是 _____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删除)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4000-2000)×10×17%=3400(元)。
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的旧项链每条不含税作价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_____
(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_____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为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_____
(1)选项A: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2)选项B: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3)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4)选项D: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 _____
(1)选项ABC:合伙人(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均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选项D: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_____
(1)选项AB:均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本题中,案情无任何情节表明这些食用油厂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选项CD: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订立垄断协议的行为,为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在本题中,垄断协议在“食用油厂家”(产业链同一环节)之间签订,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某市一些食用油厂家签订合作框架合同,统一上调了食用油出厂价,该行为被反垄断主管机关依法认定为垄断。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垄断行为的具体类型是 _____
(1)选项A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
(3)选项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
(1)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在本题中,合营企业拟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450万美元。
(2)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删除。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2)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3)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要求: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_____
(1)选项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
(2)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
(3)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4)选项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在本题中,“租金”和“货款”分属两个不同的合同。
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_____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
(2)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_____
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_____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_____
(1)选项AC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2)选项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_____
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_____
(1)选项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2)选项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消费税视同销售,但是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及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_____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14%=133(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133万元,而非据实扣除。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需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1)乙应补足出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丙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2)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某市甲宾馆向为其介绍客人的出租车司机,按客人房费的8%支付酬金,与甲宾馆相邻的乙酒店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监督检查部门经过检查,发现甲宾馆给予出租车司机的酬金均如实入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宾馆的行为属于 _____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有关费用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费用的是 _____
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_____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捐赠扣除限额=20×12%=2.4(万元),实际发生捐赠额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2.4万元。
某企业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_____ 万元。
(1)有限合伙人(乙、丁)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而非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丙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_____